2020年9月新厂区废气检测报告-江苏皓海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2020.10.12
一、对检测结果如有异议者,请于收到报告之日起十日内向本公司书面提出,逾期不予受理。二、本报告无授权签字人签名,未加盖本公司检测专用章、骑缝章均无效,涂改、增删无效。三、复印报告未重新加盖本公司检测专用章无效。四、本报告检测结果仅对被测地点、对象及当时情况有效;由其他单位或个人采集送检的样品,仅对送检样品的检测结果负责。无法复现的样品,不受理申诉。五、无CMA标志的报告仅用于科研、教学或企业内部质量控制活动使用,不具有社会证明作用。六、除客户特别申明并支付样品管理费,所有样品超过标准规定的时效均不再做留样;除客户特别申明并支付档案管理费,本次检测的所有记录··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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